从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甘肃省今年下半年将从八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今年和“十一五”确定的节能减排任务。
这八个方面的措施为:
一、由甘肃省经委牵头对小造纸、小淀粉、小火电、小煤矿等“十五小”开展排查,明确淘汰的企业名单,对污染严重、能耗高、长期违法排污、改造治理无能的企业,要下决心关闭。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管住增量、调控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把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关,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的投资建设。
三、优先考虑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国家支持的节能项目,对甘肃省选定的总投资108亿元的46个节能减排、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利用争取银行贷款、引进战略投资、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等多种措施,推进节能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以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60户企业为重点,加大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把目标责任逐年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之中。
五、各地经委要通过制定和实施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
六、突出抓好粉煤灰、煤矸石、采矿尾矿、冶炼尾矿、化工废渣等大宗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七、在目前全省开展100户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基础上,做好推行500户清洁生产企业目标的落实工作,对单位产品能耗超标、污染排放超标、排放总量超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以及生产中出现有毒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开展强制性的清洁生产审核。
八、鼓励、支持企业和各地对能源、能量、资源、生态等领域进行综合利用,争取全省“十一五”期间建成100个循环经济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有关人士表示,2006年,甘肃省虽然完成了减排任务,但是节能目标没有实现。由于多年形成的“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排放、资源依靠型)的经济结构,今年甘肃省的节能减排任务依然十分繁重。这八项措施的出台将从更具体的操作环节上保证甘肃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